典型案例1号 15家药房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假冒伪劣“飘安”一次性医用口罩行政处罚系列案

  典型案例10号 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研发地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联办案

  这些案例涵盖市场监管、治安处罚、环评批复、工伤认定、规范用工市场等多个执法领域,快跟布宝一起看看,这些案子有没有你关心的吧?

  园区15家药房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假冒伪劣“飘安”一次性医用口罩行政处罚系列案

  2020年1月23日,园区唯亭、胜浦等地15家药房均通过某药业业务代表叶某某,采购“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8500袋(总数17万只),销售均价约13元/袋,货值合计约11万元。涉案口罩外包装标注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与产品注册证编号,标称适用范围为“医用”,但*小销售单元无合格证明、未标明生产日期。15家药房未索要相关资质与合格证明文件,也未如实记录进销过程。园区市场监管局将涉案批次口罩送检后,发现细菌过滤率均不足30%,显著低于“一次性医用口罩”行业推荐标准95%的技术要求,不具备医用口罩防护功能。经核查,涉案口罩均不是正宗的“飘安(PIAOAN)”牌口罩。

  园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15家药房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未标明生产日期、侵犯“飘安(PIAOA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等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规定,应予严惩,该局还针对个案中存在的“串供、隐瞒事实、阻扰调查”等情形,对有关药房从重处罚。*终,园区市场监管局对15家药店分别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口罩,并处7万元至26.49万元不等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53.68万元。

  春节前后正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的严峻时期,但15家药房受利益驱使,销售不具备防护功能的假冒伪劣一次性医用口罩,影响极为恶劣。在本案查办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克服涉案口罩已销售等不利条件,积极采取了向商标权人核查、借助媒体公开征集证据线索和调取监控等手段,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案的处理,对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具有典型意义。

  2020年1月26日,园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某医疗连锁公司在出售“DOCTOR MASK”(50 pieces)、“Nonwoven Cloth MASK”(50枚入)、“一次性使用口罩”(河南飘安,20个装)等三款口罩时未明码标价,即当场责令该公司整改。园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经营者却在销售口罩等抗疫急需用品时,采用口头报价且不通过销售系统的销售方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遂于2020年2月6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求大幅增加,在货源不足、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关于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未明码标价或价格上涨过快过高的投诉举报案件数量激增,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园区市场监管局针对上述防疫用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本案中,园区市场监管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依法快速从严查处防疫用品价格违法行为,从发现违法行为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仅用11天,严格按照行政裁量基准对涉案公司顶格处以5000元罚款,这有效维护了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了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公布后,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于2020年2月4日,向园区某小区棋牌室无照经营者刘某某送达上述通告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棋牌室须停止营业。3月6日,刘某某因擅自经营棋牌室,被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当场处以警告处罚,但是3月9日下午,刘某某再次招揽张某等4人在其经营的棋牌室打麻将。园区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刘某某在明知疫情期间棋牌室禁止营业的情况下,屡次违法营业,造成病毒交叉感染潜在风险,经劝阻仍不改正,主观恶性较大,遂于3月10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一款*一项和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对张某等人进行了教育。

  春节期间,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园区公安机关严格布控,*大限度防止了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但由于部分群众防疫意识缺乏、法律观念淡薄,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浴室、足浴、棋牌室等场所人员聚集违法活动时有发生。为此,园区公安机关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发放告知书,一旦发现上述警情,及时查处遣散,这一举措减少了公共场所交叉感染的潜在风险,维护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防控疫情。

  2020年3月9日,某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员工赵某某,为赚取中介费,使用电脑软件伪造园区某两社区居委会的电子印章,用于伪造返苏务工人员隔离证明及办理企业集体宿舍入住登记。赵某某先后伪造4份虚假隔离证明交付4人使用,后被查获。园区公安分局经调查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伪造印章和伪造证明文件两个牵连违法行为,其中伪造印章是手段,伪造证明文件是结果。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应按照一个违法行为,即伪造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进行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一项之规定,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疫情期间,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应当允许健康的外省返苏务工人员正常工作,而对于这些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由居委会出具隔离证明就是实践中摸索出的一种有效证明方式。但一些不法人员为了赚取中介费,不惜铤而走险,肆意伪造居委会隔离证明文件,容易导致未经隔离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的返苏务工人员进入工厂聚集,可能引发外省市输入型大规模交叉感染,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应予严惩。本案中,公安机关顺应疫情防控新态势,紧盯新问题,对涉案行为依法快速从严查处,为园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具有典型意义。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营业范围为生产柔性印刷电路板及柔性印刷电路板SMT搭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出现了生产任务不均衡的情况,并形成了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制度。为此,该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就生产操作工、仓库管理员、品质检验员、设备维护人员、行政人员等1800余人,提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园区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一次性告知该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条件,对该企业提交的告知承诺书、申请书、实施方案、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意见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当日就对该公司申请的岗位和工种许可批准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综合计时周期为年。

  事后,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上述岗位和工种日连续工作时间有无超过11小时、月平均加班时长是否超过36小时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园区行政审批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执法,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通知》,决定实行告知承诺制,事前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事中加速审批,事后强化监督检查,允许企业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工作和休息方式。该举措既有利于企业灵活安排工时,降低用工成本,在疫情期间尽快复工复产,提升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减少裁员、稳定就业,还能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截止4月底,园区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累计已达190家。

  某人才酒店有限公司系政府指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隔离酒店。因人手紧缺,该公司销售经理陆某曾在抗疫期间担任送餐员。2020年2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陆某在为该酒店隔离的人员送餐过程中,不慎摔倒致伤,随即被送往九龙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手背外伤。2020年2月26日,该酒店向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3月2日依法受理,认为陆某因在酒店送餐摔倒致伤,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工伤认定三性原则,遂于2020年3月12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认定陆某构成工伤。事后,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对陆某进行了回访,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及申请报销流程。

  本案中,某人才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指定的隔离酒店,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该酒店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查明事故事实,及时受理、快速认定,前后仅用了9个工作日。该局还在工伤认定结束后,主动告知陆某后续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既为酒店的抗疫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也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有温度的执法理念。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市场人力资源供给整体偏紧,存在一些职业中介趁机谋取不法利益、部分企业高价抢人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的行为。为此,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各类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组织、招工用人单位等,在园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依托网格化管理,深入摸排违法行为线索,严格查处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工单位,以牟取高价返费等违法行为,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丰富线上和线下招聘信息,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者求职就业搭建平台。截至4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累计检查各类职业中介和招工用人单位110余家,关闭非法职业介绍活动30余场。

  疫情防控期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果断开展行政检查,通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欺骗劳动者求职、哄抬市场价格的非法招工行为,该行动既有利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工行为,维护就业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对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等,具有重要意义。

  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开办酒店,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园区社会事业局事先对该公司的申办咨询做了详尽指导,提示其提前准备申办所需的各项资料。该公司2020年2月28日提出申请后,园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告知承诺制,当天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使得该公司快速取得开业资格。事后,园区社会事业局又前往该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核查,认定该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实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住宿、餐饮、娱乐等中小微企业造成了较大冲击,这些企业开办和正常经营多数需要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早日开工开业、复工复产,园区社会事业局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综合运用行政指导、告知承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等手段,不断优化准入服务,减少办理环节,本案中该局即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了许可决定。截至4月底,园区社会事业局累计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新开业申领126件,有力保障了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

  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研究院联合承担了科技部新冠肺炎应急攻关项目,拟在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2200万,进行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的研发生产,用于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等大规模突发性流行疾病。由于研发任务紧急,该公司希望尽快通过环评批复,以便加快生物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的建设。园区国土环保局获悉后*一时间奔赴现场,督促环评单位尽快落实环评编制工作,并指导该公司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报,即由该公司事先承诺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园区国土环保局在依法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或投诉后,于2020年4月27日提前作出环评核准批复,并于其后组织专家进行了环评报告审核。

  2019年10月以来,园区国土环保局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在全省率先开始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同时建立完善项目跟踪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加强事后环评监管,确保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该项举措,不仅能促进疫苗研发项目早日落地投产、有利于防控新冠肺炎,还能完善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带动产业发展升级,也体现了园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某工业研发地块项目,工程造价为27.2亿元,属园区重大工程项目。该公司于2020年5月8日通过申报系统向园区行政审批局及国土环保局提交上述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联办申请,并同步上传了相应的申报材料,经两个部门网上并联预审,该项目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具备不动产权证发证条件。5月9日,经现场核收材料,于当天同时办理发放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不动产权证书。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园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重点项目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以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园区行政审批局还会同国土环保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联办试点工作。审批部门将办理事项变“串联”为“并联”,由“分开送”转为“合并报”,从“线下报”升级为“网上批”,并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采用靠前服务、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等多种措施,使项目审批进一步提质增速,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企业获得感大幅提升。此项改革举措对帮助企业早日投产经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原标题:《园区发布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